關于公布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的通知(一)滬藥事藥品〔2022〕142號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直接掛網的工作提示》要求,現將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藥品信息于2022年12月21日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向醫療機構推送,2022年12月22日生效議價,按現行有關規定采購。藥品信息公布后,請生產企業及時核對信息,如有疑義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信息明細表(1)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2年12月21日 |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滬公網安備 310101020064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