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本市“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采購協議到期相關工作的通知滬藥事藥品〔2020〕22號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有關工作要求,鼓勵和支持中選企業繼續參與,根據《關于公布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及《關于公布聯盟地區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結合實際做好本市“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執行期滿的銜接工作,現就本市中選藥品采購協議到期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續簽規則 (一)“4+7”試點及聯盟地區均中選藥品,中選企業同意將本市中選價調整至該企業聯盟地區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價格的,采購周期延長1年。 (二)“4+7”試點中選但聯盟地區未中選藥品,中選企業同意將本市中選價調整至聯盟地區該品種平均中選價的,采購周期延長1年。 (三)“4+7”試點中選企業不接受上述(一)(二)規則的,由市藥事所詢價聯盟地區中選品種中本市前兩年采購量大的企業,作為本市的新中選企業,中選價為新中選企業的聯盟地區中選價,采購周期為1年。 (四)競爭較為充分(符合申報資格要求超過(含)3家)的品種,符合上述(一)(二)(三)規則的中選企業同意將本市中選價調整至該品種聯盟地區最低中選價的,采購周期延長為2年。 二、采購周期與采購協議 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續簽采購協議時,約定采購量原則上不少于上年該品種(指通用名和劑型)60%采購量。 三、其他說明 “4+7”試點25個品種本市所有符合申報資格的藥品,如同意調整本市采購價至本市續簽品種中選價(含)以下的,對應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完成后,其不再納入陽光平臺1:1采購限制。 四、時間安排 以上事項涉及的相關企業,在收到市藥事所《關于本市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詢價函》(另行發放)后,填寫《回執單》并加蓋企業公章,于2020年3月13日(周五)前反饋至市藥事所。采購協議續簽時間另行通知。 受理窗口:社會服務科 受理時間:8:30-11:30,13:30-16: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21-31773265、31773278 傳 真:021-31773270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0年3月5日 |
